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作出了细化规定,将查处假冒专利与标识标注不规范行为作出严格区分,统一办案标准与程序,规范办理此类案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专利标识标注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引导和规范当事人正确标注专利标识,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1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健炜 王志超 62083312 6208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