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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娜律师就数字文化产业版权保护问题接受东方财经浦东频道采访
发布时间:2011-10-05

 

EDG电子竞技俱乐部夺冠的消息引燃了新一波的电竞热潮,其后有着如何的助推电竞产业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千帆计划”助力数字文化企业“出海”,版权又在其中充当何种角色?近日,在东方财经浦东频道聚焦自贸区栏目的《上海加快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全球化发展》节目中,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玲娜律师就数字文化产业版权保护问题接受采访。

 
2020年,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个聚焦游戏企业“出海”的政府扶持项目“千帆计划”,计划旨在面向全国有出海需求的优秀数字文化企业,培育数字内容生产。游戏“走出去”的过程中,数字技术的发展不可或缺,而版权作数字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数字技术的运用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随着传播技术及形态的发展变化,版权方与侵权者之间的纠纷更为复杂。一方面侵权形式越来越多样,盗版成本低、利润高,多个分发变现渠道让其违法行为极具隐蔽性;另一方面,知识付费平台由于起初没有建立起版权保护的“防火墙”,确权登记不全、监管不力,遗留了侵权隐患。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维权投入及收益的不平衡、严实法律依据的付之阙如等,都为侵权的经久不绝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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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玲娜律师在采访中提到,版权保护制度在全世界相对来说是比较统一和成熟的。版权和商标在权利取得上有所区别,版权只要创作完成,比如画出来了,它就自动地在中国以及所有跟中国一样签订了《伯尔尼公约》的这些国家享有著作权,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或备案。张律师指出,在版权保护中更大的难点在于对比。比如,针对画出来的人物形象作品,可以对完全照抄的侵权作品进行维权,但对于他人借鉴的情况,则可能会存在一定灰色地带,需要仔细甄别。这在版权创作的各个领域可能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张玲娜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玲娜律师主要致力于民商事领域的实务与研究,尤其擅长公司法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誉的相关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代理的“巧虎”著作权侵权案入选“上海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奇迹MU”诉“奇迹神话”著作权侵权案入选“2016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等,国内首款AR探索手游《一起来捉妖》诉前禁令案件入选2019年最高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等。 曾获2017年Legal 500 知识产权领域“新一代律师”、2019年 强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年度“十佳”版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