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法院受理原告中英音乐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丝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白无瑕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告系音乐作品《左手指月》(以下简称作品)的著作权人。二被告在未取得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对作品进行了修改,并使用修改的作品进行表演。二被告共同将侵权视频及音乐上传至新浪微博、bilibili、网易云音乐等平台。二被告同时使用侵权音乐在中央电视台公开表演。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对作品的修改权、表演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使用《左手指月》音乐作品;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费用;二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bilibili、抖音、网易云音乐账号以及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赔礼道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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