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布,该案法院判决:一、解除2016年6月30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二、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亿元;三、驳回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被告是否上诉未知,本公众号将持续关注本案。以下附一审判决书以供各位研习。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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