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袭”热闻
由周迅、霍建华、张钧甯、董洁等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如懿传》一波三折,最终定档于2018年8月20日在腾讯视频播出,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该剧原型小说的作者为流潋紫。不过就在该剧播出之际,作家匪我思存连发数条微博痛斥流潋紫抄袭,引发网友热议。
无独有偶,暑期档热映电影《西虹市首富》和《一出好戏》也陷入抄袭纠纷。8月8日,编剧王晗羽在《<西虹市首富>抄袭我2015年作品成首富,到底是梦想重要还是金钱重要?》[1]一文中指出,《西虹市首富》抄袭其网剧《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8月12日,编剧于梦媛在微博发文称实名举报黄渤新戏《一出好戏》抄袭,并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收集整理证据材料。[2]
近年来,原创作者控诉抄袭的“戏码”屡见报端、屡上热搜。在这类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通常诉称被告的小说、剧本等抄袭其作品的故事情节、框架结构、人物小传。那么,作者认为的“抄袭”是否达到法院认定的“侵权”程度呢?笔者以“著作权侵权纠纷”和“抄袭”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及北大法宝上进行检索得到1000余份裁判文书,笔者选取了各级法院关于文字作品,尤其是小说、剧本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说理比较充分的10份判决书进行表格梳理。一起来看看关于“抄袭”各级法院都怎么说吧。
二、判决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