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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高通专利中国战场继续升温,高通起诉苹果侵权
发布时间:2016-10-19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高通已经于9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三项诉讼,指控苹果公司在中国侵犯了高通三项中国非标准必要专利。高通请求禁令救济,要求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制造和销售相关iPhone产品。
 

高通表示,针对苹果最新的这起诉讼,是基于三项非标准基本专利而发起的,并表示这些专利覆盖了苹果目前应用于iPhone的电源管理和Force Touch触摸屏技术。
 

高通发言人克莉丝汀·特林布表示,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苹果没有支付(授权)费用就使用了高通研发的技术”,希望禁止苹果在华生产和销售iPhone手机。苹果则回应称:愿意为专利付出公平合理的费用,但高通收费不合理。
 

 

北京知产法院受理苹果公司诉高通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就在前不久,北京知产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高通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
 

原告苹果公司与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支持3G/UMTS和4G/LTE的苹果iPhone和iPad产品不侵害高通公司的中国ZL200380108677.7号名称为“用于电信系统中的反向链路上的数据传输的方法和设备”、ZL200580031592.2号名称为“通过接入信道高效发送信号”以及ZL01809657.3号名称为“通信系统中重传信号的装置”(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


(ZL200380108677.7  ZL200580031592.2   ZL01809657.3)
 

苹果公司与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称:
 

原告为从事电子产品的知名企业,在世界范围内通过覆盖广泛的销售网络销售包括苹果产品在内的诸多移动通信和媒体设备。
 

被告高通公司作为一家从事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和集成电路设计的公司,其已向欧洲电信标准协会明确声明,涉案专利是欧洲电信标准协会所颁布通信标准之下的标准必要专利,任何符合上述标准的原告制造的移动通信和媒体设备必然会使用涉案专利。此外,被告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国无线通信必要专利清单,声明该清单中包括涉案专利在内的所有专利可能包含有对相关无线通信标准而言必要的权利要求。基于原告产品符合相关无线通信标准,被告已经明确向原告发出了侵犯涉案专利权的警告。原告亦已依法催告被告行使诉权,但截止原告起诉前,被告并未就此提起诉讼。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本案符合提起确认不侵害专利权诉讼的相关要求。
 

原告认为,被告高通公司所供应的基带处理器芯片组被组装在苹果产品中专门用于实施涉案专利方法。若涉案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如被告所声称对于相应的无线通信标准是必要的,那么由于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通过基带处理器芯片组实施并包含在基带处理器芯片组当中,故根据专利权用尽原则,该基带处理器芯片组售出后被告的相关权利即告用尽。鉴于原告已经就基带处理器芯片组的供应支付了费用,因此原告没有义务就涉案专利支付许可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被告所可能指控的专利侵权责任。
 

综上,原告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涉案专利作出确认不侵权的判决,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合理支出200万元。目前,北京知产法院已将起诉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送达至被告,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许多消费者都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苹果的纪念产品iPhoneX身上,大家都在等待重磅产品的上市。但在这个关口,高通给予苹果“重重一击”。
 

中国市场对高通和苹果都非常重要。高通的手机芯片销售和专利授权对象绝大部分都是中国手机企业。iPhone产品目前为苹果公司贡献了超过三分之二的营收,而中国目前是苹果iPhone最大的生产基地。
 

高通与苹果的这场纠纷已经进行了半年多时间,双方目前正在上演拉锯战。今年1月21日,苹果在美国加州南区地方法院起诉高通,并索赔10亿美元。苹果控诉称,长期以来高通收取的芯片专利使用费,收费标准跟智能终端的价格挂钩,智能终端价格越高收取的费用越多。这种收费方式有损公平合理的原则,阻碍了苹果的技术创新,并为消费者增加了成本。
 

针对苹果的起诉,高通于4月向法院提交了答辩文件,重申了其技术专利对行业的价值。高通执行副总裁、法律总顾问唐·罗森伯格认为,如果不是依靠高通的核心蜂窝通信技术,苹果不可能打造出如此成功的iPhone系列手机,但在经过十年历史性的发展之后,苹果公司却拒绝承认这些技术广受认可和持续性的价值。
 

4月10日,高通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反诉苹果,指控苹果违反与高通的协议、干涉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与iPad的厂商与高通之间的长期协议等。4月底,针对高通反诉,苹果联合其供应商停止向高通支付专利使用费。5月18日,高通向美国加州南区法院起诉富士康、和硕、纬创与仁宝四家苹果供应商,指控它们违反与高通签订的协议,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
 

今年7月,双方的战火再次升级,高通以被侵犯专利的理由起诉苹果,高通称苹果侵犯了自己的六项专利,涉及到不同方面的手机技术,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禁售侵犯了高通专利的iPhone手机。8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表示,针对高通起诉苹果iPhone7、iPhone7Plus手机专利侵权一事,同意展开相关调查。ITC将“在最早的可行时间”内做出决定。
 

 

整理自:北京商报、知产北京、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