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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 | 附解读
发布时间:2011-08-30

9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率先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相关情况,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
 

在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大量新兴行业断涌现。企业越来越希望通过营业执照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体现经营内容的创新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通用标准,而多数新兴行业超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划分的行业类别,导致新兴行业缺乏统一行业分类标准。针对新兴行业登记“无规范可依、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上海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六个部门一起起草了《意见》。
 

 

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7〕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建立完善本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现就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调服务机制,统一新兴行业分类标准,优化新兴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为本市新兴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解决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完善问题发现、解决机制,把握重点、攻克难点,着力破解制约“四新”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坚持需求导向

积极关注产业热点和企业需求,尊重企业首创精神,注重将市场和企业需求转化为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
 

(三)坚持协同推进

围绕促进“四新”经济发展,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行业准入指引。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新兴行业分类联席会议制度

本市新兴行业分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新兴行业分类、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等问题,研究制定《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召集,根据企业需求适时召开会议。
 

(二)强化协同会商,制定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

对于超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标准的新兴行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向联席会议提出纳入新兴行业管理以及行业分类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审议标准包括:该新兴行业是否区别于传统行业;是否确有社会需求,或投资主体迫切需要,或有政策文件、专业文献依据;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是否明确禁止等。
 

(三)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确有需要进行调整的,经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可及时组织调整。

新兴行业分类需求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已经明确且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兴行业项目;本市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已经纳入和正在研究纳入的新兴行业项目;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提出的新兴行业准入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会商,加强信息互通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涉及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工作,加强问题研究,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围绕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关注新兴行业发展,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提交新兴行业议题。
 

(二)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协同协作

加强部门协作,市、区两级联动,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协调服务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加强情况总结和经验交流,促进部门协同协作机制不断完善。
 

(三)放宽市场准入,优化登记服务

按照《目录》,规范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行业分类和行业代码。探索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建设经营范围网上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提高登记效率。
 

(四)增强服务意识,扩大政策效应

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结合部门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主动服务新兴行业发展。按照《目录》确定的行业分类,加强新兴行业统计分析。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放大政策综合效应,开展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工作。

 

《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建立完善本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管理,促进新兴行业加快发展,近期,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根据市政府指示,起草了《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总体考虑

近年来,在本市“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大量新兴行业断涌现。企业越来越希望通过营业执照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体现经营内容的创新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通用标准,而多数新兴行业超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划分的行业类别,导致新兴行业缺乏统一行业分类标准。针对新兴行业登记“无规范可依、无先例可循”的情况,近年来,上海工商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对于确有社会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些新兴行业,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上给与支持,大力支持新兴行业发展。
 

优化新兴行业的发展环境,不仅需要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上有所作为,更需要形成与新兴行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部门管理和扶持的合力,营造一个开放、包容、审慎的成长环境。早在2010年,市工商局会同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梳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载明的项目,进行了对应行业分类与代码标注,形成了相关新兴行业分类目录,从被动解决企业反映问题转为主动回应企业需求。这是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的一次有效探索。今年,市委、市政府对支持新兴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兴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相关部门必须建立联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顺应新兴行业的发展需求。因此,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六个部门共同起草了《意见》。
 

《意见》明确了三项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完善问题发现、解决机制,把握重点、攻克难点,着力破解制约“四新”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关注产业热点和企业需求,尊重企业首创精神,注重将市场和企业需求转化为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协同推进。围绕促进“四新”经济发展,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行业准入指引。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联动协调,形成推动合力。《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新兴行业分类、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等问题,研究制定《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考虑到工商登记是新兴行业企业进入市场的必经程序,工商部门也是最先掌握企业需求的部门,因此《意见》明确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根据企业需求适时召集联席会议并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调动态长效,顺应发展需求。新兴行业往往凝聚着创业智慧和创新精神,各相关政府部门应以与时俱进的发展思维看待新的发展需求。《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加强问题研究,关注新兴行业发展,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于超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标准的新兴行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向联席会议提出纳入新兴行业管理以及行业分类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审议标准包括:该新兴行业是否区别于传统行业;是否确有社会需求,或投资主体迫切需要,或有政策文件、专业文献依据;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是否明确禁止等。同时,《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确有需要进行调整的,经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可及时组织调整。
 

三是强调普惠支持,鼓励规范发展。《意见》首创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由部门间联席会议确定新兴行业分类标准,政府各部门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通过建立一个机制,批量确定新兴行业分类标准,实现过去个案式的支持向普惠性政策支持的跨越。由联席会议确定《目录》,有利于保障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有序统一,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鼓励新兴行业规范发展。《意见》明确,要按照《目录》规范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行业分类和行业代码,要强化服务意识,结合部门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主动服务新兴行业发展,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放大政策综合效应。
 

《意见》发布后,本市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调服务机制,为本市新兴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培育支撑发展沃土,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不断强化创新驱动、高效融合的持续发展路径。目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六个部门已梳理200多个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名称表述以及行业分类,形成了《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将于近期发布。今后,随着新兴行业的不断增多,《目录》还将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