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93号),积极履行政府专利保护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专利维权的协调性,全面从严保护专利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局制定了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22日
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93号),积极履行政府专利保护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专利维权的协调性,全面从严保护专利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局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大侵权假冒整治力度,全面落实专利执法监管
积极履行专利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强化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和经济热点的监管方式,完善专利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推进建立健全专利执法监管规则,协调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管,兼顾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提升监管成效,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结合上海展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强化重点展会专利保护专项工作,以展会快速执法维权经验为基础,以点带面,落实展会专利执法监管职责,研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针对网络交易平台执法需求增加的现状,深入开展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互联网领域的专利执法检查工作,净化电子商务营运环境,深化线上专利执法监管机制;以“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为抓手,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等活动,指导商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风险防御和纠纷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商业流通领域专利执法监管机制创新;在总结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主动宣传培训,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第二批培育市场通过验收工作,并做好第三批培育市场的中期总结工作,争取有更多上海专业市场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深化知识产权执法“护航”、“雷霆”专项行动,以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品、食品、药品、建材、工业设计产品等为重点产品,以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权利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突破口,加大假冒侵权案件的执法力度。
二、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切实提升办案实效
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试行侵权纠纷案件书面审理机制。对立案时请求人已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侵权案件,经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后,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书面审理。对庭前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全面的案件,试行在口头审理结束后当场作出决定。对于证据充分的假冒专利案件,试行当场做出停止假冒行为的决定。对涉及多省份、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或督办。
充分运用调查取证手段,对权利人举证确有困难的,充分、合理使用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调查取证手段,适当减轻专利权人举证负担。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受理后,尽量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在送达的同时适时进行现场勘验。探索建立侵权判定咨询机制,推进专利侵权判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疑难案件侵权判定中的作用,切实提高专利侵权判定水平。严格执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积极适用等同侵权判定原则,合理适用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原则。
三、积极参与执法协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积极参与“十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工作,落实跨区域案件移送及案件协助调查、送达、执行工作,保障协作机制渠道畅通。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序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证件年检。
有计划、有步骤的在条件成熟的区推行专利行政执法的委托执法工作,将假冒专利查处和专利纠纷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构建市区两级执法网络。
继续开展区县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深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积极组织我局和各区知识产权局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落实培训实效,全面提升我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强化绩效考核责任,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代理管理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在执法检查中按规定确立随机抽查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探索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痕迹可查、行为可溯、责任可追。
建立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确定不同岗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坚决排除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干预。
五、促进专利授权确权维权良性互动,探索建立协同保护体系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上海市专利优先审查的初审工作,发挥专利优先审查通道的作用,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利授权工作。跟踪上海市重大专利纠纷,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保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有效沟通,及时将企业维权过程中专利确权诉求反馈到复审委,切实提高企业在专利纠纷应对过程中专利确权环节的高效准确;积极及时地将执法办案信息反馈给专利审查、专利复审部门,提高专利审查确权的质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支持执法人员与审查、复审人员的业务交流,提高对授权、确权、维权中常见法律与技术问题认定的协调性,建立专利确权与专利侵权办案的联动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与社会反响,针对相关专利执法案件,建立从无效到行政调处的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及时听取相关服务机构的意见,及时将执法办案中发现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问题反馈至相关服务机构,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调处与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双向信息反馈机制。
支持浦东新区设立“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借助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体制优势,试点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连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六、推进行政司法有机衔接,加强跨部门协作
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专利案件,依法做好案件的相互移送,严禁以罚代刑,推动公安机关在案件处理中调查取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快捷调处纠纷、及时制止侵权方面的优势,配合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责令停止侵权”行政处理决定。提高对行政诉讼的风险防控和应诉能力,借助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中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借助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平台,充分发挥我市各部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持续支持浦东新区在新国际博览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大上海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入驻重点展会的频率,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作为专业人员加入展会知识产权办公室,健全展会专利保护协作机制。
七、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拓宽专利保护服务渠道
加强上海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建设,充实人员配备,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举报投诉的受理、答复、移交、反馈与跟踪,及时准确地将案件处理情况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维权援助信息平台。
加大维权援助中心及12330热线的宣传力度,特别针对创新创业人才开展专题宣传,提升维权援助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强化维权援助中心公益服务功能,深化上交会、华交会、工博会等政府重大活动中维权援助服务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高效选择维权途径,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支持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集中受理处理平台,实现浦东新区专利、商标、版权侵权投诉举报“一门式”受理,探索制订统一的举报投诉和侵权处理受理指南以及格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布,设立统一投诉举报接待窗口。
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要求,强化假冒专利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和专利侵权案件处理决定信息的公示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将假冒专利案件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落实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建立真牌真品承诺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按年度向社会公示真牌真品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我局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逐步有序地推动各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支持浦东新区搭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框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平台。
九、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积极配合立法部门推进专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制定、修改工作,适时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积极探索建立严格专利保护的法律制度。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格专利保护的舆论环境
创新舆论宣传方式,在专利市场检查中,在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中,在真牌真品承诺活动交流中,在专利纠纷案件的处理中,广泛宣传专利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维权;建立行政执法重大案例的宣传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行政执法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社会中营造严格专利保护的舆论环境。